允许范围 |
一般只允许学生从事打工水准的时间制就业(单纯劳务等) 口、笔译,便利店,餐厅服务,办公室助理等 导游助理及免税店销售助理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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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范围 | 制造业(工厂), 建筑行业,娱乐场所,家教,学生身份下一般不允许范围内的职业种类,派遣工作等 | ||
允许期间 | 韩国滞留期间超过6个月以上可以打工 | ||
许可标准 | 出勤率平均90%以上 | ||
韩国语能力水平 | 2级 | ||
X | o | ||
允许时间 | 10小时 | 20小时 | |
※时间制就业许可标准可根据日后出入境管理局法令的变更有所变动 | |||
申请方法 | 准备申请材料 → 访问国际教育交流处办公室 → 大学负责老师签字 → 网上申请或访问出入境管理局 → 获得许可后工作 | ||
申请材料 | 申请书,护照,外国人登陆证,时间制就业确认书,成绩(出勤)证明书,营业执照(工作地),劳动合同书,韩国语能力证明材料 | ||
注意事项 |
※ 打工开始前必须进行时间制就业申请及获得许可 ※ 许可期间内如果就业场所有变动,需在变更日起15日之内申报就业场所变更 ※ 未经许可打工被揭发时,可能受到罚款、取消留学资格、限制签证、强制驱逐等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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